減壓迷思:第三章

作者:馬克.包威爾

在這個系列的[第一篇][第二篇]文章中,我們探討了一些減壓方面的迷思,或許這讓你對事物開始有了些不同的看法,但整體上並至於引起太多的爭議。但是本篇文章可能會更具爭議性,因為我們要討論的主題是一個一些訓練機構和教練經常教授,卻已被證明是一個迷思的部分。

在我學潛水時,我被教導有三件潛水的黃金法則:

1. 上升時絕不要屏住呼吸
2. 絕不要獨自潛水
3. 不要比前一次的潛水更深。

這是在上世紀80年代末,隨著時代的演進在很多方面都有所發展。裝備和培訓的方式都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。SDI成立於1998年,其中一項創新的作法便是推出了獨潛潛水員課程。這項課程向整個潛水行業證明,如果接受了完善的訓練、適當的裝備且擁有正確的心態,潛水員是可以獨自潛水的。有關獨潛的更多詳細信息,可以參考我的這篇獨潛簡介

同樣地,永遠不要比前一次潛水潛得更深的觀念(也被稱為反向剖面, Reverse Profile)也重新受到檢視。如果在過去的5、10,甚至20年中,你被教導因為安全原因永遠不應該比前一次潛的更深,那麼這樣的信息是基於一種過時的觀點。我之所以提到20年,是因為這個”重新檢視”的資訊來自1999年舉行的反向剖面研討會。換句話說,這樣的資訊已經有20多年的歷史。

以下的資訊不僅僅是我個人的觀點,也不僅僅是某個訓練機構的觀點。這個反向潛水研討會是由DAN、AAUS、DEMA和”潛水訓練雜誌”組織在史密森尼學會 (Smithsonian Institute) 舉辦的。換句話說,這是一個真正的科學研討會,因此其研究結果是相當具有代表性的。

這些研討會是定期舉行的,目的是在審查關鍵原則,看看科學上的建議是否仍然適用,或者是否需要根據更近期的證據進行更新。它們遵循相同的整體架構。首先,審查導致現行指導方式的原始證據,然後審查任何更近期的證據,最後基於全部的證據提出建議。在這個案例中,他們遵循相同的程序,但當他們審查原始建議的證據時,他們發現了一件有趣的事。最初用於制定這條黃金法則的科學證據並不存在。在追溯這條規則的背景時,他們發現它最早出現在1974年的一本訓練機構培訓手冊中。這本手冊指出,如果你先進行更深的潛水,然後再進行較淺的潛水,那麼根據潛水表格,你將獲得更長的總潛水時間。這是絕對正確的,幾乎所有的潛水表格都會給出相同的結果。然而,在現階段沒有任何迹象表明這是出自於任何安全原因。之後,其他訓練機構培訓手冊的後續修訂版本逐漸加強了這一說法,最終成為絕對的鐵則,“你絕不能潛得比上一次潛水更深”。然而,正如研討會中所發現的,這從來沒有基於任何科學證據,即反向潛水比“正常”潛水更危險。

迷思:絕對不要比上一潛潛的更深

為了消除任何疑慮,以下是研討會的研究結果和結論的完整內容。

發現:
– 歷史上,美國海軍和工程潛水部門都未禁止反向剖面潛水。
– 在休閒、科學、工程和軍事潛水中都有在使用反向剖面潛水。
– 休閒潛水培訓機構禁止反向剖面潛水的規定,並無根據任何確切的潛水紀錄來證明會增加罹患減壓病的風險。
– 沒有確切的證據表明,在免減壓潛水的條件下,反向剖面潛水會顯著增加罹患減壓病的風險。


結論:
– 我們找不到任何理由讓潛水界在免減壓潛水深度 (少於40米/130英尺且深度差小於12米/40英尺) 的情況下禁止反向剖面潛水。

如果您想獲得更多資訊,並閱讀研討會的詳細內容,最終的完整報告可以由此取得

由此可知,並沒有根據安全原因而禁止反向剖面潛水的證據。當然,可能有其他原因可以解釋先進行深度潛水的好處。我們之前有提到,如果你先進行深潛,根據潛水表格,你將有更多的免減壓停留時間。此外,如果你先進行深潛並消耗了一些氣體,你仍有可能在保持安全氣體限制的情況下進行較淺的第二次潛水,而反之可能不行。最後,對於有耳朵問題的潛水員,進行深潛的第二潛可能會在平壓方面造成困難。

然而,重點是這些都跟DCS風險無關。這是一個重要的觀點,因為如果你還記得我們在第一篇文章中所說,我說我的其中一個目的是促進對DCS風險更好的理解。如果我們告訴潛水員反向剖面潛水有增加DCS風險的話,卻無法從科學證據證明,我們實際上是降低對DCS風險的理解,而不是增加。你可能認為這不重要,但我認為如果我們有一個基於減壓理論的基本安全原則,而教練教授它是一條基本安全規則,但科學卻說這不是真的,那麼潛水員也可能質疑其他哪些基本規則是不正確的。

堅持一個規則僅僅因為這是我們最初學到的,而科學證據表示它並不是真的,這只會造成誤解不斷的傳播,這也是為什麼會有迷思的產生。所以下次你聽到有人說最好先進行較深的潛水時,問問他們有什麼證據支持此一說法。

如果本篇內容造成你懷疑的話:永遠不要在上升時憋氣的規則仍然是一個好建議。


中文翻譯:David Chang, 數位藍海潛水攝影俱樂部
原文出處:TDI/SDI